分享到:
楼主雨泽yulove00 2020-01-05 09:17:03 引用
1.公平合理地赏罚学生
教育的公平公正,要求教师对学生的赏罚要以教育为前提,在实施中做到赏罚有据、赏罚有度、赏罚公平。
赏罚有据,是指教师的赏罚必须有事实和制度的依据。赏,一定要给予有立功表现的学生;罚,一定要给予主观上有过错的学生,并且要依据规定行事,不能随心所欲。
赏罚有度,一是指教师赏的面不宜太宽,搞平均主义;也不能太窄,使奖励被少数“冒尖”的学生所“垄断”。二是指教师的赏不宜太厚。三是指教师的赏要以精神奖励为主。
赏罚公平,是指教师在赏罚学生的问题上,绝不能被个人的爱憎亲疏所干扰,要做到“有功虽仇亦赏,有过虽亲必罚”。不论是赏还是罚,都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要让学生明了因故,不能个人说了算。
2.公平公正地处理学生的各类矛盾
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或与同学、与教职工、与学校、与社会各方面偶尔也会产生矛盾,甚至发生冲突也是在所难免的。教师在处理涉及学生的矛盾时,需要弄清原因,不能偏袒一方,责难一方,而应寻求相称的解决办法,努力做到“公平如秤”。尤其在涉及学校或教师的矛盾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教师更应在态度、方法与结论上充分体现平等、合理与公正的要求,让学生心悦诚服。
公平公正是教师应秉承的职业道德,教师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有利于良好教育环境的展现,同时,还有利于教师威信的提高,有利于教师人格魅力的形成,让每个学生在课堂上都能享受到积极、愉快、兴奋、发现、成功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