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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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家长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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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岚岚01 2019-07-20 11:17:0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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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情权即家长对子女的在校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知情的权利。法国制定政令保障家长知情权,保障家长对孩子学业及时跟踪关注。例如,学年开学时,学校举行新生家长会议,校长报告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情况;学校每年组织至少两次家长与教师见面会,进行学业定向指导和信息通报;学校定期向家长通报其子女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校务委员会和理事会举行学年首次会议时,检查家长与学校对话的情况;学校对家长咨询和面谈要求必须及时答复。
     家长参与权即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事务的权利,是现代家长教育权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学校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在发达国家行使参与权的途径各不相同。在美国,家长参与权主要通过家长教师协会、家长会、学校委员会、学校董事会、家长政策委员会等来实现。家长参与权主要表现为:①家长有权要求学生免读某些指定书籍,或免修某些学科,或免于参加学校课外活动;②家长有权参加家长代表选举,有权以家长代表身份加入地方各级学校委员会来参与学校管理,审核学校教育计划和财政预算,聘任和解聘校长;③在有些学区,如芝加哥学区,家长通过合议制决策机构——学校评议会参与学校管理,享有校长选任权、校长工作评价权、学校改革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认可权等;④家长可以加入学校董事会,负责筹集学校资金、聘请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等管理和决策性工作;⑤家长有权查阅联邦教育部的公立学校计划,有权察看子女学校教室,有与班主任一起参加班级会议的权利。美国1965年《特殊儿童教育法》规定:家长可直接参与设计教育方案、公听会、诊断或安置等,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决策。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各州均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列为教育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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