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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仁涛麻麻 2019-01-29 10:37:04 引用
由于妊娠期间激素水平的改动、免疫情况及内分泌系统的改动,可加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并累及胎儿。
(1)红斑狼疮:缓慢皮肤型红斑狼疮一般不受妊娠影响。妊娠是使系统性红斑狼疮( SLE)加重的要素之一。据陈说,活动期SLE患者在妊
娠期间约有60%、在临产后几乎100%病情加重;非活动期SLE患者在妊娠及临产后加重者分别为25%和55%,均以临产后加重为明显。
妊娠对红斑狼疮病情和对胎儿的影响及处理,详见“系统性红斑狼疮与妊娠”。
(2)硬皮病:妊娠对束缚性硬皮病一般无明显影响,但关于伴有肾脏、心脏及肺部严峻劳累的系统性硬皮病孕妈妈,则胎儿危险性增加。有
前兆性子痫及肾功明显减退者,应连续妊娠。
妊娠对系统性硬皮病病情和对胎儿的影响及处理,详见“系统性硬皮病与妊娠”。
(3)皮肌炎:孕激素可使皮肌炎症状加重,但皮肌炎患者妊娠后,仅20%临床症状加重,约20%症状减轻,而60%病情无改动。有报道,多
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症状严峻的患者妊娠后,对孕妈妈和胎儿均有不良的影响,约半数孕妈妈可出现新发皮损和近端肌无力症状加重,半数以上的
胎儿可因自发性流产、死产、早产而夭亡。关于皮肌炎妊娠患者欲生育者,可参照红斑狼疮孕妈妈的治疗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