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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不宜服用的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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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心留 2017-08-05 09:37:04 引用

SUTINA1125

孕期不宜服用的中药大致可分三类:
    
    1.绝对禁止使用的药物:巴豆、牵牛子、斑蝥、铅粉、水银、大戟、麝香、土牛膝、商陆、蜈蚣等。
    
    2.尽可能避免使用药物:附子、乌头、生大黄、芒硝、甘遂、芫花、三棱、生南星、凌霄花、刘寄奴、马鞭草、皂角刺、生五灵脂、穿山甲、射干、雄黄、硼砂等。
    
    3.避免单独使用的药物:当归尾、红花、桃仁、蒲黄、郁金、枳实、槟榔、厚朴、川椒、苦葶苈子、牛黄、木通、滑石等。
    
    从药物性能来看,凡属重镇、滑利、攻破、峻泻、辛香、走窜、大毒、大热的药物都在孕妇禁忌范围内。
    
    怀孕1640周
    
    怀孕16周以后,胎儿各器官大多都发育完全,药物一般不再引起畸形。但这一时期是胎儿各个器官功能进一步完善的时期,服用那些引起胎儿畸形的药物仍可能会引起某些器官的功能异常。所以整个孕期用药都要慎重。
    
    孕期用药原则
    
    孕妇用药必须谨慎,并不等于说有病也不能用药,如果孕妇有严重的合并症时,要权衡利弊,合理用药,不能顾此失彼,因小失大。如何掌握这个用药原则呢?孕妇用药的原则是妊娠期少用药或不用药;任何药物的服用均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妊娠期间有合并症或并发症必须使用某种药物,而该药物又对胎儿有害时,则应终止妊娠;禁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及“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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