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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ILIQIANGQIANG 2017-07-02 14:37:04 引用
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分管一个方面或一个赛区的比赛工作,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处理。
一)编排记录长职责:
1.依据整个比赛分赛区、分场次的情况,提出运动员分区组合、抽签换位意见,报总裁判长核准后,准备签号,及时交给各分区裁判长实施抽签、登记。
2.制作竞赛成绩记录单、分场成绩表及总成绩表等。
3.及时分发、收回运动员每场比赛成绩记录单,计算其成绩。
4.分赛区公布每场成绩表,对运动员提出的疑问及时查清解决。
5.分赛区、分场次整理比赛成绩记录单,交组委会竞赛部门备查。
6.准确及时提供总裁判长宣布获奖运动员名单、成绩、编制成绩册。
二)分区裁判长职责:
1.带领本赛区裁判员按时到达赛场,分发裁判用具,检查准备情况。
2.按裁判员职责明确分工,提示各阶段工作重点,督促落实。
3.收齐运动员成绩记录单,及时送交编排记录长。
4.组织运动员抽签、换位、登记,维持好本赛区秩序。
5.适时处理本赛区比赛中问题。
6.考察了解裁判员工作情况,组织赛后小结,提出奖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