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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月色妈咪 2014-06-02 15:17:02 引用
但如果性欲低下是某种心身障碍的表现,则应在治疗原发疾病的同时予以关注并加以调整。总之,性需求低下应区别对待。
关于性欲亢进,也是由于没有正常性欲的量的界限而处在一种无法定量来表述的概念阶段。更由于个体差异的巨大,用同年龄组的同性别平均值参比也难下结论。大多数的判断是由配偶间的对比引起,即一方对另一方的频繁性需求难以忍受时提出;但这里还有一个中、老年夫妇性功能增龄性降低的不同步,或夫妇间健康状况差异的原因,例如,丈夫性衰退出现较早,而妻子性需求较高;或妻子绝经后,性器官萎缩而厌恶性交,而丈夫仍具有旺盛性欲时,均可被对方指为“性欲亢进”。
总之,由于正常性欲没有一个标准量,所以,亢进与减退都无法做量的规定。当前的判断是采用纵向(与夫妇间过去的性交频率比较)及横向(同年龄群体的均值)比较,更重要的判断是夫妇间的性需求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