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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组织里的陕西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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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雪儿小公主 2013-02-19 15:20:0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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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祠庙与祭神组织。古代形成的民间村落,从半坡遗址得知,所有氏族男女成员,在狩猎、游牧之初,都要进行宗教祈祷仪式;取得收获后还要进行集体庆贺的宗教仪式,以后渐渐增加了祭祖仪式,颂扬祖先功德。后来,陕西不少村落十字路口或公众过往处都设有祠堂,有管理祠堂的堂主。祠堂里挂有祖先世代图列、家谱、续家谱、族田数字和族中人仕名谱、祖坟方位穴位等,宣扬家族势力。每个宗族的支族也设祠堂,每个家庭也把直系祖先的牌位供奉在家里。所有村落还有祭神组织,祭祀天神、火神、后稷、龙王等,设立各种神庙祭祀执事头目,并由管理者负责神庙的公田、房产、神捐、义捐、收获物的支收。

     保甲制度。贫穷是陕西农村的普遍特点,但各种压榨、治民的手段多如牛毛,各种礼仪和制民约法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强加渗透到民间村落。从史料得知,《周礼》就规定500家为党,12500家为遂,党属于乡,乡户5000设“乡秩”,管理诉讼和赋税、户籍等事宜,对庶民百姓实行统治约束。保甲制始于宋代。王安石主张“变募兵而行保甲”,“什伍其民”,以维护封建统治直到村落基层;还实行“保甲养马法”,把用于战事的兵马等强加于村落民间,加重了农民负担;实行“青苗法”,于夏收秋收前可借贷官府现钱、现粮,以二至四分付息,后来因分配限额和高息加重被废除,十户一编保却被长期保留了下来。到了明清,保甲之法被世俗承认,成为统治阶级统治乡村的重要手段。在这一体制下,村落居民没有任何权利,只有被制服的痛楚。雍正二年后,县级增设八至九品农官,虽掌管农时农事.但与各地乡约、里长结合,仍以治民、防止暴乱为主要职责。民国时仍利用保甲制度作为基层政治制度,进一步加深了村落居民的痛苦。又增加了各户互相监视,互相告发的“五户连保连坐法”。并附加参服兵役、劳役、公役、公捐。连保连坐条单,发至各乡保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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