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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娟子sunny 2013-02-09 11:19:14 引用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具有泛道德化的倾向,即把道德教化作为解释、规范人们一切行为的根本。家庭关系当然也属于道德调节的范围,“父慈子孝”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从家庭关系稳定的角度来看,道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虽然道德教化下的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关系具有不平等性、以属性,但是封建家庭还是相当稳固的。
反思这样的一个家庭关系模式,稳固的家庭关系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现在也应该倡导、创新一种新的道德观念来调节家庭关系,需要摒弃的只是传统家庭成员间的不平等性和从属性。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发展经济、张扬个性的同时,也开始冲破一切笼牢,甚至发展到要冲破所有道德的约束与自律。这对于婚姻家庭的冲击首先表现为拒绝道德判断。以前一说到离婚,人们习惯性的思维就是“谁对谁错”,现在没有谁去较真是非问题,更多的是一种无所谓的、放任的态度。的确就离婚本身来说,不是一个是非问题,但是若要探讨具体的某一桩离婚事件来说,其中就未必不包含道德上的善与恶、对与错。然而,悲哀的是人们已经没有时间也不愿意认真地考虑这样的一个问题了。对于婚外恋,80年代人们称之为“第三者”,认为婚外恋人是多余的人,多少还有一些谴责的意思在里面;到了90年代,发展成为“情人”,这样的称呼已经不再含有任何道德的批评了,甚至颇具令人羡慕向往的浪漫色彩。
作为善恶评价标准的道德是靠自律和他律来发挥作用的。道德的自律尤为明显,在法律难以触及、心理难以说明的地方起着重要的、难以替代的作用。在情感生活出现迷茫、在利益冲突的时候,道德能够唤醒人们对于家庭、家人的责任和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