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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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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梦想成真515 2013-02-07 09:37:5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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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男)今年26岁,是河南某市的公安干警。1996年经人介绍,与美丽善良的宾馆服务员王某(女)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在相互接触的一年中,王某发现李某为人专横跋扈且妒忌心强。有一次,王某和一名住店的男客户多说了几句话,恰巧被来找王某的李某发现,李某当着众人的面打了王某一记耳光,王某感到受到巨大的污辱,又想起以前李某的种种劣迹,果断地向李某提出分手。李某苦苦哀求王某再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王某没有答应。李某见软的不行,便采取强硬措施,经常到王某工作的宾馆纠缠王某。1998年2月,王某和一名男青年谈起恋爱,李某得知后,更是醋意大发,扬言要干掉这对“不要脸的狗男女”。1998年5月,李某再次来到宾馆,用手枪威胁王某,让王某要么和他结婚,要么等死,两条路供他选择。王某说宁愿死,也不和他结婚。李某即朝王某开枪,王某当场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了李某,等待他的必将是正义的审判。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法》第二、三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李某逼迫王某和他结婚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婚姻法》,而且也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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