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俺家狗娃 2012-10-26 16:37:59 引用
合理的生活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儿童知道什么时候起床,洗漱,吃饭、游戏、学习,劳动、休息、睡觉以及在这些活动中自己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从而形成时间的条件反射,学会珍惜时间,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这样不仅能保证儿童健康的成长,而且可以为儿童顺利的开展学习活动,奠定一个稳定的情绪基础。从生理上讲,稳定的生活制度的形成就是在大脑皮质上建立稳定的神经联系,心理学上称“动力定型”(简称动型)。有了这个动型,儿童在一日生活中可以自然的由一个活动过渡到下一个活动。年龄越小的儿童对动型的依赖性越大。初生不久的孩子,当他们已建立了每隔三小时吃一次奶的习惯后,到了时间不给吃就会哭起来。四岁的孩子当他习惯了吃过晚饭后,休息完了就是听爸爸讲故事,看书的时间时,到了时候他就会非常主动地去把书找出来,即使这时父亲要做些别的事情,或临时接待客人,他也能耐心等待一会,或自己看。越是年龄小的儿童对违反了生活制度,“动型”受到破坏而越感到难受、不习惯,甚至有的儿童由于神经系统失去平衡,处于十分兴奋状态导致生病。有的家庭生活作息制度没有一定常规,各种物品放置杂乱无章,儿童常常表现为心绪不稳定,情绪好激动,甚至行为放荡不羁、神经质以及在行动上拖拖拉拉。
家庭在建立共同必遵守的生活制度与规则的同时,还要建立正常和睦的关系。父母,祖孙之间互相尊重,爱护,协作也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独生子女的家庭中尤为值得重视。儿童对自己在家庭成员中的地位,成人对自己的态度,以及成人之间的人与人的态度,关系、行为、礼貌等是非常敏感的。虽然他们并不会用语言表达,但是可以在他们对成人的态度中反映出来。如,女孩玲玲当她看到桌上放着喜欢吃的西瓜时,在只有父母时(由于严格要求不能独占)能表示出克制行为,但当爷爷奶奶出现后,即立刻表现出贪吃,独霸,,矫横不听话。她感到祖父母是有“绝对权威”的,只要爷爷奶奶在场,父母就不敢管她。当然,另一种情况也是有的,即儿童生活在父母对祖辈不尊重的环境中,他们也学会了用“哎”,“给我倒水”等不礼貌的态度和语言来支配长辈,甚至当白发斑斑的奶奶蹲在地上给他洗脚、穿鞋时,也感到“理所当然”,表现出目中无人,不尊重长辈、不爱劳动、唯我为中心的不良习性。因此,父母、祖孙之间应建立一个正常的关系,特别是大人在对待儿童方面应有合理的一致要求,在情感上要有“分寸”。如果对儿童的爱超过了界限,使儿童过份自由,自作主张,甚至可以爬到长辈的头上让老人卑躬屈膝的为自己服务,那是有害于儿童良好性格的形成的。当然父母对儿童有意疏远并表现出漠不关心也是不对的。家庭并不是孤立于社会之外,而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是儿童接触社会的第一个集体。如果孩子从小连自己的父母、长辈都不尊重,不爱护,怎能想象长大后能够热爱和忠于自己的祖国与人民呢?因此,在儿童生活的第一集体中,长幼之间必须正确体现社会主义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合作的关系。由此,使儿童逐渐地去认识自己、认识整个社会,去形成爱集体、爱劳动,爱祖国,爱人民的好恩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