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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ahshqu 2011-09-02 11:12:34 引用
(1)不恰当应用抗生素治疗:
《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中通篇没有提到抗生素的应用问题,抗生素不是治疗支气管哮喘的药物。只有在感染诱发的哮喘患者,才能酌情加用抗生素,但必须有细菌感染存在的证据:如发热、咳脓痰、白细胞增高等。否则既增加了病入的经济负担,又加速了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故不恰当应用抗生素,是急需纠正的大问题,由病毒感染诱发的哮喘,也不应该常规应用抗生素。
(2)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当:
吸人型糖皮质激素是长期治疗持续性哮喘的首选药物。这类药物局部抗炎作用强,通过吸气过程给药,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所需剂量较小。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进入血液的药物大部分被肝脏灭活,因此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可长期应用。而口服及静脉给药则用于病情较重的哮喘发作或重度持续哮喘,因全身副作用大,而仅能短期应用。注射用的激素如:地塞米松,用于空气压缩泵雾化治疗,是十分不正确的处理方法。地塞米松是水溶性药物,雾化后对于气道炎症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增加感染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