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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AMEIN 2011-08-23 11:10:41 引用
新妈妈在产后服用药膳、进行对应病症治疗时,必须注意如下问题:
用药膳须视体质强弱而用。素来身体强健者,产后无疾病,宜每日服1剂,连吃3~4日;脾胃素弱者,可服至半月。
凡素来身体强健、产后无明显虚损者,服肉药膳时,一般只宜服1~2剂。
凡食用肉药膳,冬季宜选择羊肉类药膳:夏季宜选用鸭、猪、鱼、龟肉类药膳;春秋季宜选择鸡、鱼、猪肉类药膳。
凡药膳中有肉桂者,最好在冬季产后服食,阳虚者例外。
凡服肉药膳,最好早晨服,或空腹服。
服用药膳应咨询医生,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服用。
食疗药膳,在吃后感到身体舒适者,可以多吃几剂;若出现稍有不适者,应立即停用。服用药膳的新妈妈理当谨慎,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若不按各人的体质情况而滥用药膳;不但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对身体有害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