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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kdsjweio 2011-05-06 14:45:41 引用
患心脏病的女性能否怀孕,关键是要看心脏的功能和疾病的性质来决定。
如果心脏病变较轻,能胜任日常体力活动或轻便劳动者,在怀孕和分娩时发生心力衰竭及其他并发症的机会较少,而且年龄在35岁以下,在产科和心内科医生的定期检查下是可以怀孕的。
如果心脏病变较严重,轻微劳动便出现心悸、气急者则不宜怀孕,因为这类病人的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心力衰竭的发生率超过47%。如果孕妈妈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伴有皮肤青紫的,胎儿流产、早产或死胎的风险性则更大。
哪些心脏病患者不能怀孕
当患,心脏病的女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宜怀孕。
①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肾炎、肺结核者。
②风湿性心脏病伴有房颤或心率快难于控制者。
③心脏有明显扩大或曾有脑栓塞而恢复不全者。
④严重的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的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畸形较严重或有明显紫绀的先天性心脏病而未手术者。
因为这些女性一旦怀孕,随时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甚至突然死亡,胎儿也有因血液循环不好而诱发缺血、生长受限的可能,容易发生死胎。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女性一旦怀孕,应该在怀孕头三个月内做人工流产,这样安全度较高,如超过三个月就有一定的危险性。此时,应在心内科和产科共同密切观察下做引产。如果当时已出现心力衰竭,必须先控制心力衰竭,然后才能引产。此外,35岁以上的风湿性心脏病患者也不宜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