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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我读张爱玲《小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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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橘子de麻麻 2011-01-14 11:05:0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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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小团圆》(一)乱世之中现苍凉  

有人觉得张爱玲常常给人一种非常关注钱,非常势力的感觉,好像她笔下的人物从来都很自私。比如在她《传奇》与《流言》的再版自序里面,有这么一段话:“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这是非常有名的一段话,很多人都在引述“出名要趁早”,但大家没注意到,为什么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迟了就不痛快呢?事实上这段话后面还有一段话,那才是真正的重点:“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这句话跟前面那种急功近利,形成了一种非常强烈的对比。她给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背景,也就是学者李欧梵教授提出来的一种“苍凉”感。

这种苍凉感是怎么来的?要知道,张爱玲活在乱世之中,就像她的小说《小团圆》里面的女主角九莉一样,念书的时候,遇到日本侵华,生命中最重要的黄金阶段都是跟战争在一块的。在这样的乱世底下,她非常清楚所谓文明,是会衰退的;所谓世界,是会崩坏的;战争,是在我们身边的。她表达的其实是一种及时行乐的态度。及时行乐的背后是很荒凉的,因为她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那样自私,她对世事的认知非常清楚。在乱世的状态底下,所有的人都是可怜的。她把笔下那些乱世中的人物聚在一块,给他们一个苍苍茫茫的背景,然后看这些人在乱世中踯躅,看他们怎么样去浮沉。当你有这样一个历史感的时候,整个时间的感觉就变了,你会发现,张爱玲所谓的小资情调的背后是一种非常荒凉,甚至虚无的现代时间观念。

《小团圆》在出版前后有很多争论,其中一个是说这本书到底该不该出?她曾经写信给她的好朋友宋淇先生说这本书要销毁,但是后来宋淇先生的公子宋以朗在书前面的出版说明中列出当年两人的通信内容,她跟出版社的编辑在讨论书的修改进度,她说不能再对读者失言了,说好要出,就得出。出版本书的决定是站得住脚的,因此很多人以“出版此书对不起张爱玲”为由拒看、罢看,倒也不至于。

张爱玲的研究近年成为显学,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她的自传又引发了争议。我国文学界对任何一种文学的研究都会很快发展到索引派的方向。比如红学,基本上已经不是在研究文学,不是在谈《红楼梦》的艺术成就,而是在谈曹雪芹这个人了。同样,最近研究张学也在往这个方向发展,这本书是正合适的。大家都觉得书里的人物跟张爱玲过往现实生活中出现过的人物太吻合了:她的母亲、她的姑姑、弟弟、爸爸,她的老公胡兰成,甚至还有导演桑弧等等,全都能套进去。于是大家很自然地把这本书当成自传来看。

有些张迷看了这本书很不满,觉得她写得并不好。大家对张爱玲的印象停留在她30岁前后的那批作品里,那也的确是她最炫目的作品。她前期的作品之所以特别让人喜欢,因为文章里有很多出名的比喻,“生命像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她擅长把外在的景物描绘当成是内心的情感映衬。但是如果她一辈子都这么写,聪明反而变成让人厌倦的炫学,炫才是很空洞的。从这个角度看,晚期的张爱玲并不是退步了,而是写法不同了。

我觉得《小团圆》是她一生作品的集大成。很多评论家说这本书写得不好,主要集中批评头两章,第一章讲主人公九莉在港大念书的时期,第二章讲一些家庭关系。这两章出现的人物之纷杂叫人目不暇接。人物一个接一个出场,有些人莫名其妙地不见了,段与段之间很不衔接,人物的称谓也很乱。但是这些背景的描述都非常重要,张爱玲要让我们看到的是九莉这个人物在不同的人际关系里面怎么行事,怎么反应。这种行事反应的特色是一种疏离的,自私的,清楚算计的。人跟人之间的较量不只是一种现实名声、地位财富的较量,还是聪不聪明的较量。她让我们看到九莉是这样一个很可怕也很冷的人。

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一个人呢?有一段提到她的母亲来香港看九莉,这时学校放暑假,整个宿舍不能光为九莉一个人开着,所以她妈妈就把她寄托到修道院去。这么做看起来好像是给不起钱,为了省点钱,而没想到的是妈妈来香港住的居然是浅水湾饭店,当年香港最贵的饭店,这使得情况?微有点尴尬。有个修女叫亨利嬷嬷,亨利送她们一路下山并让九莉送她妈妈回酒店。九莉怕跟亨利嬷嬷一块上去,“明知她绝对不会说什么,但是自己宁愿多送妈妈几步,似乎也是应当的,因此继续跟着走。但是再往下走就看得见马路了。”她知道一定有一个男人开着车送她妈妈来的,这个男人跟她妈妈有不寻常的关系。“现在看到马路就快看到车子了”,无论如何,她就站住了。

她送妈妈,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张爱玲的笔下,这是一个要表演给修女看的行为,所以她会要多送几步,但又不想再让自己走前一步看到妈妈的情人,于是就止在了那里。这样的描写是很标准的张爱玲式,一个念大学的小女孩,会懂得这么多内心的计算,对人情非常历练的观察跟想法都很成人化,我们在第二章看到她其实在更小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懂事到可怕的孩子了。

 

 

 

 

 

2011-01-14 11:09:11star2008 作第1编辑送花 [0]

沙发橘子de麻麻 2011-01-14 11:09:19 引用

star2008

张爱玲《小团圆》(三)“因为懂得,所以慈悲”(1)  时下很多人把《小团圆》当成张爱玲的自传,坚持这样的想法很容易走上索引派道路,会注意看她怎么谈一些最刺激的问题,比如怎么谈胡兰成。或者我们还原文学为文学,纯粹当成小说来看。在我看来还有第三条路,现代文学里面有所谓的自传体小说。

《小团圆》其实不是纯粹的自传,否则不需要用小说的形式把所有人物改名换姓写,既然你让人觉得这是自传,为什么要当成小说来写?是不是要影射?而影射是为了报复或做一些回应吗?一个很“主流”的讲法说这本书是要回应胡兰成的回忆录。我觉得所谓影射或者把自己的生平变成小说故事,更重要的是对自己人生回顾的艺术化加工,把自己过去所经历的事情赋予一个意义,生命跟写作便独立于自己变成另一个状态了。

张爱玲明明不喜欢怀旧,但是她所写的东西又总是一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她有一段话讲到她最怕的东西就是回忆过去,“向来不回想过去的事,回忆不管是愉快还是不愉快的,都有一种悲哀,虽然淡,但是她怕那种滋味。她从来不自找伤感,生活里有的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光就这么想了想,就像站在一个古建筑物门口往里望了望,在月光与黑影中断瓦颓垣千门万户,一瞥间已经知道都在那里了。”

她写《小团圆》的时候早已在美国住下来了,她在美国绝大部分时间是讲过去那段日子的。由此可见,回忆跟自传体的小说对她来讲是把过去的经历做一个艺术处理,然后试图为它找出一段意义,毕竟对她来讲是一段难割难舍的日子。她并不想把美国的生活纳进创作、处理、虚构的过程里,只是把握不堪回首,不敢往里望的过去,越是不想往里望越要去处理它,找出里面的来龙去脉。

假如把九莉当成张爱玲自己的话,这真是一个充满心计和算计的孩子。《小团圆》里她和母亲的关系很复杂,似乎是爱恨交缠,而且更多的是恨。她不喜欢她母亲,这点看过书的人都知道,台湾的小说家骆以军形容她母亲对她的教育是种无爱训练,像训兽师一样,从小到大就在教你不要去爱人,要无情。在《小团圆》里出现过好几次关于选择的场面,她的人生总是面对各种大大小小的选择,有时候小的选择是很荒谬的,比如她父亲问她喜欢金子跟银子,她居然就选银子。因为她每次做选择的时候都是在考量‘对方想我怎么样,怎么做才能让对方高兴,我怎么适应这个场面’,没有一次是发自真心的,选择她喜欢的,都是为了要应对别人,应对当下的场景而做的选择。她的所有理念是在一次次这样的选择中衍生出来的。

她小时候生活的环境人物非常纷乱,一个大家庭,还有中国传统故事在她心目中造成的巨大影响,使得她只能够冷冷地疏离于世界,要不然她会很难活。比方说她家的佣人韩妈妈有个儿子叫进宝,进宝跟她家有往来,有一天韩妈乡下有人来了,说进宝把他外婆活埋了。然后九莉就闲闲地说:“他外婆八九十岁了,进宝老是问外婆怎么还不死。有一天起来,居然就硬要把这个他嫌怎么还不死的外婆装在棺材里头。外婆的手掰着棺材边不肯放,进宝硬生生把她的手指头一个一个掰开,往里头塞。”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底下,听这些故事长大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她妈妈对她似乎很冷淡,从小见少离多,到处去跑。但是又曾经为了她医病去跟一个医生上床来解决她的医药费,甚至还要打胎等等,这使得她们的关系变得非常复杂。我们看到她有一个选择,父亲的小姘头给了她很漂亮的衣服后突然问她“你喜欢你妈还是喜欢我呢”,九莉说“我喜欢你”。她觉得“当下是你问我喜欢你还是喜欢我妈妈,如果我不告诉你说我喜欢你的话岂不是太不礼貌了”。她面对选择的回应方式总是为了要礼貌给人看的。而同时她又想起《新约圣经》里面圣彼得三次不认主耶稣的故事,觉得自己已经背叛了她的妈妈。她真实的感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她还能把握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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