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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每天要交多少过路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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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shmily520 2011-01-13 15:12:18 引用

shmily520

好多帖子都在算出8个月每天交多少过路费之后,感叹没天理(这三个字我第一下联想到的
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神马的,但简单的除法不能展示这个案子的全貌。

我算是当地人,也粗通法律,瞎讲讲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2辆车,好多人都忽略了。

第二,案发地点是郑尧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长葛西收费站、禹州南收费站、鲁山收费站
,大家知道这几个收费站之间有多近吗,要知道郑尧高速全程才180多公里,下汤收费站到
鲁山收费站我觉得走高速只要10分钟(没走过,大概猜测),因为下汤本来就是鲁山县的
一个镇,长葛、禹州都不远。一天能跑多少趟大家可能会心里有数了吧。其实走普通的路
也没那么困难(个人想法,没去过禹州,其他都去过),却这样铤而走险,只能说车主太
自信了。

第三,关于收费数额,没有查到有统一的标准,好像是按照路况和地域来分别定价的,至
于怎么定价,我不得而知,看有的报道说,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荷载
时的缴费数额取决于荷载重量,另外超载还有相应罚款但至少不是法院能左右的,法院最多能做的只是查询。

第四,关于20万的收益,几乎所有人都拿来理直气壮的与368万作对比。我觉得这个对比意
义不大。一方面,20万并不是经核实的数据,车主一面之词;另一方面,有些犯罪中获益
的数额并不是定罪量刑的数额,甚至有可能关系不大。举个简单例子,偷电缆卖废品当然
不会只看你卖了几块钱,而是实际损失数。这里,过路费虽然抽象,但却是这里的“犯罪
行为所侵害的法益”的实际数额。大家从另个角度想一想,车主八个月做拉沙、石生意,
挣了20多万——拉沙,河南,8个月,20多万——生意那么好做的?南大研究生毕业年薪2
0万的有多少?这就是过度耗费公共资源来谋取私人利益,和偷电缆卖废品本质上是一致的

总的来看,这个案子法院似乎没有什么纰漏,案情在这里,法律很清晰,就像套公式一样
(这么极端的案子,本身舆论压力就大,我猜想没有法院人员会故意做什么数据上和证据
上的手脚)。应该说,每个极端社会问题的迸发都是多头引起的。就这个案子而言,高速
公路的收费和养护,军车的公路特权,证照的伪造手段,民众的法律知晓程度等好多东西
都值得玩味。

有很多记者以及其他某些人又会抛出老的论调,什么贪污犯怎么怎么的比较……我真挺无
语的。想一想,多少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没有什么法律意识,还怎么要求人家农民懂法呢。
是不是大额贪污犯不枪毙,所有犯罪都没了,法律烧掉,监狱拆了……极端的说,天下大
同式的绝对公平,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永远都不会有,压根只是海市蜃楼般目标,
能追逐,能靠近,绝对达不到。而法律只是这追逐路上的捷径,但也没本事直通目的地。
总是拿绝对公平说事,大部分都是自欺欺人,对法律的批判也让法律无奈,法律这种滞后
性的东西,本来就是无奈的产物,而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回到这个案子,如果你是
法官,你怎么办?视案情而不见还是视法律而不见?

其实这个案子中,最令我诧异的是这个车主在一审宣判后,竟然不上诉。一般来说,这种
重刑,往往都是本着“有枣没枣打三杆子”的精神,都无期了,上个诉肯定没什么损失。
何况是这种比较有争议的案子,记者一诱导,全国一热炒,上级一指示,法律滚一边,弄
不好就有转机。唉,说到这里又心痛了,所谓的民意啊,在中国法律一碰到“民意”就死
翘翘了,看似是民主的胜利,但民意到底是谁的意,被谁掌握,被谁利用……“民意”是
个能捏成任何形状的橡皮泥,远比硬邦邦的法律受宠。

算是批判了半天,其实我也高明不到哪去。随笔一写,没什么逻辑。直抒胸臆,谁还没个
年少轻狂。各位看官,赞也赞得,骂也骂得,洗耳恭听。

 

2011-01-13 15:12:33shmily520 作第1编辑送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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